更新时间:2022.11.30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承担如下责任: 一、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按照财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承担下列责任: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
公司偷税漏税,如果公司的出纳人员知情并积极参与了,则应当视为是共同犯罪,根据其参与程度来判断是主犯或者是从犯。但若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公司的出纳等财务人员若不知情或者没有参与的,则不用承担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
公司法人需要负责的法律责任: 1、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的责任;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
公司负债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按照具体的情况分析: 1、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 2、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企业法人
视具体情况而定。进行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在签订分包合中要载明双方安全责任。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过错责任划分的原则,劳务分包承担自己过错引起的损失责任;专业工程分包人或者总承包人承担对总承包人或业主的违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处理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出资不真实或者撤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如果该违法行为引起的只是民事责任的,则股东们需要以自己所认缴的股份额度为限承担责任。而如果直接是涉及刑事责任的,则是由公司及其负责决策和管理的相关人员承担责任。没有参与直接管理的股东可以不担责。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
公司被吊销股东的责任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保护公司的主要财产、帐册以及重要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