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第三条拒传、假传军令案(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拒传军令罪是指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明知是军令而故意拒绝传递或者拖延传递,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故意伪造、篡改军令,或者明知是伪造、篡改的军令而予以传达或者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
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传达或者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战斗、战斗损失重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对拒传、假传军令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保留了死刑的,但不代表所有构成此罪的嫌疑人都会被判处死刑,而且普通公民是无法构成此罪的,因为公民没有穿军令的义务,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军人。
故意隐瞒,欺骗军事情报,拒绝传达,伪造军令,危害作战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战斗,战斗受到重大损失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
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
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
聚众斗殴罪这个罪名是由《刑法》第292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发生后,对于行为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或者和解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从轻处罚。精神病人或盲聋哑人实施聚众斗殴行为的,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犯罪行为,或者以存款以外的其他名义,如以投资、入股等的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
轻伤是指,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行为人致人轻伤的,需要赔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的法律依据为《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应当根据该司法解释,以及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