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定金和订金二者存在的区别是: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对债权的担保,并且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而订金不是法定的担保形式,不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合同的履行提供一个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至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
(1)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
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1、两者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与主合同相比,存款合同是从合同开始的,除非当事人有特殊协议,否则存款合同无效; 2、两者的功能不同,存款不具债务担保功能,其功能是为一方履行债务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 3、两者的作用
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一定的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适用定金规则
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 1、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分别有以下几点: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买卖合同中的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