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其他情形都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行政行为的无效情形如下: 1、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情形;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享有国家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是,行政机关并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5、证据不足。
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经治愈的。 2、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一方申请时,已达法定婚龄的。 3、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间届满。 4、根据《婚姻法》规定,依法收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主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况如下: 1、申请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前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 2、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 3、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判通知书
撤销案件或者宣告无罪情形: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如下几种:首先必须符合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同时符合: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种情形,最后要求符合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主要包括: 1、如果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有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形的,可以判处缓刑。 2、另外,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岁的、孕妇和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