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我国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7种行政处罚,同时还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中没有现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目前我国的行政处罚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我国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种类分为适用简易程序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警告或对公民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等;以及使用普通处罚程序作出的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原则指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必须公布,未经公布不得作为处罚依据;公正原则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作出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相称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案件如下所示: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等对当事人声誉的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对当事人财物的处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对当事人资质的处罚;以及行政拘留等对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处罚等。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作为追偿人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具体有:违法行使职权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工作人员所在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违法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发生行政赔偿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追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