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滥用职权会赔偿。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行政机关的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如需赔偿精神损失的,建议连同物质损失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滥用自己在职位上的权利,威胁他人行贿或者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
触犯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一般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这样量刑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
行为人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
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以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而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以作为的方式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不顾职责随心所欲地处理事务。其次是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如下: 1、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如
名誉权侵权罪一般不会判刑。名誉权侵权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侵权人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
一般是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恶劣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造成恶劣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新《刑法》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