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当事人对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的六十日内提交申请。对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应当向其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提出。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受理可以申请刑事复议。行政复议指的是对行政管理行为不服而采取的救济措施。如果派出所有这个事情的行政管理权,可以向上级复议,如果没有这件事情的行政管理权,则其上级,也就是公安分局有行政管理权,可以向公安分局的上级市公安局或者区县一级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
首先是看公章,看派出所以哪个机关的名义行事。如果是以分局的名义进处罚,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应该为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如果派出所是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为镇政府或县区公安局。
1.派出所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3.因此,你要找的复议机关是本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公安机关的上机指导部门即市级公安机关。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
派出所说私了属于程序违法。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一)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
申请书的结构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和落款五部分构成。 (1)标题。申请书的标题有两种形式:1)性质加文种构成,如《入团申请书》等。 (2)用文种“申请书”作标题。
提出行政复议本身是不会对派出所有影响的,只能证明现在我国的行政机关设置越来越合理,百姓有多重维权渠道。只有当行政复议作出撤销或是变更决定,才会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影响。
首先是看公章,看派出所以哪个机关的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如果是以分局的名义进处罚,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应该为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如果派出所是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为镇政府或县区公安局。政府与公安局可以二选一,你可以自由选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