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因此,需要根据转移的财产的份额大小,以及转移的目的,来综合判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性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作为家庭成员,享有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购置一般的生活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婚前财产包括了婚前的存款,婚前的房产,婚前投入婚后的收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离婚前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违法的行为。只有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就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才能转移或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都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擅
事实上,在离婚之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主要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任何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涉嫌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侵权的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这主要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并未被纳入到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这主
婚前买房,一般情况下在婚后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婚前买房,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套房产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如果婚前买房,在婚后所有权人同意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另外一方是否出资,也无论出资多少。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此时加了名字,那么已经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
婚前财产可以协议归对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
婚前财产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具体需要区分婚前财产的性质:如果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经过男方同意的前提下,当然可以直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婚前财产属于与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就不能随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有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婚前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公证赠与给对方。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但是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
离婚之前发现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那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入手收集证据。第一就是搜集存折线索,银行卡线索,查询对方银行的转账记录等等。法院一般会询问对方具体的存款去向和用途,第二就是搜集对方的收入状况。比如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是却没有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