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家庭财产分割: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补偿: (1)实物分割,当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时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用途和经济价值的,对共有财产分成数份,共有人各执一份。实物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
1、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2
涉外离婚财产处分权具有如下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涉及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
婚内财产约定的规定有: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财产约定的规定如下: 1、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
新《婚姻法》对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没有规定。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原则是:其 一、男女平等原则;其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其 三、有利于生活和方便生活原则;其 四、给予补偿原则;其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
婚后财产分割原则主要自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坚持照顾子女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法院在分割婚后财产时,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愿,在这一方面上约定优先于法定,在双方未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在离婚中是否有一方具有法定过错情形、婚后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