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954年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命令决定:为了补充人民解放军退伍兵员的缺额及逐步推行义务兵役制,规定在兵役法未公布前,从1954年11月1日到1955年2月28日,在年满18周岁到22周岁的男性公民中,征集补充
罚金适用的对象,主要是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财产权利等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而拘役适用的对象主要是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性质不是特别恶劣的、不必要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拘役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可被宣告缓刑的法定情形是: 1.犯罪情节较轻; 2.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有悔罪表现。
拘役的特点具体有: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的期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 (2)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3)地役权
地役权人的主要义务是: 1、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使地役权增加需要服务的价值,不过度损害服务的效用; 2、为行使地役权而在服务地修建的设施,应注意维护,避免服务地损坏; 3、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服务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地役
1、每年的优待金,有地方政府(民政局)发给军属家庭,; 2、退伍金,由部队在你退伍时一次性发放; 3、11年前入伍的城镇户口持安置卡享受相关安置政策,不安排工作的通常由民政局发放“安置金”,也叫“自主择业补偿费”等等。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或者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