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
对于拒服兵役者: 1.取消义务兵优待和家属军属待遇,并处罚款; 2.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同时三年内不得录用为当地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 3.将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一栏注明为“拒服兵役”
拒服兵役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拒服兵役的行为不但会面临一系列的行政处罚,如罚款,计入征信记录,限制升学、出境、考证、信贷,通报批评等,对个人工作以及名誉产生很大的影响,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有服兵役义务的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服兵役拒不改正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逃避服兵役罪,不履行服兵役义务的犯罪行为。本罪的构成条件是: (1)客观上有不履行服兵役义务的行为; (2)主观上是故意,而且明知自己有服兵役的义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就是属于拒服兵役的情况。拒服兵役的可由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拒服兵役,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兵役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宪法、国防法和兵役法及其他军事法规。
拒服兵役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且经常拒不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累计15日以上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由户籍
拒服兵役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且经常拒不履行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累计15日以上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由户籍
拒服兵役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现役军人拒绝服兵役,会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服兵,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