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至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了承揽合同。比如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赠与合同是指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为: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行为,也是一种双方行为。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
法律律上的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类型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典型情形分别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合同。
承包合同的性质如下: 1、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在合同中,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的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承包合同一般是基于承包人的能力和
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2、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4、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5、定作物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的报酬的协议。 承包合同可分为一般承包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者包括加工、修理、印刷、定制、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合同的性质是指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等,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揽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承揽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