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对于缓刑和缓期执行,虽然字面上看似差不多,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
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公安机关。
判就可以回家了,判缓刑的条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
缓刑犯人要按期报告自己的具体情况并且个人要在考察机关的监控范围下,如果缓刑犯要离开自己居住地要想有关部门报告并获得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不可以私自离开居住地。 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犯法行为那么就需要坐牢执行缓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责令退赔的法律含义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责令退还、赔偿,其实质是对被害人合法
首先,死刑只有可能在中级以上的法院宣判,基层法院没有宣判死刑的权限。省高院可以核准与判决死刑缓期执行,但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在最高法院,其他法院都无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其次,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判三缓四的执行如下:对犯罪人不收监执行,给予四年的考验期限,四年内如果没有违反缓刑规定,所判三年刑罚将不再执行。如果四年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由法院决定收监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