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方式为:通常是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若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营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所主张的误工费应当按照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治疗产生的护理费应当以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要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要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当地的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在受伤到完
拖车费由市场定价,属于拖车服务部门或单位自行决定。一般收费如下:小型车辆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中型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大型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
交通事故鉴定费的计算: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
交通事故丧葬费的计算规定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
因交通事故致伤残的,误工费的算法是: 1、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实际减少的工资进行计算;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被害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被害人对此负有举证义务; 3、前述方法均无法计算的,参照受
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是将所有的赔偿项目的费用加起来进行计算。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