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后的以下劳动争议诉讼只能由劳动者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单位逾期不起诉的,则就需要按照仲裁裁决书的规定来履行,否则会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只能由劳动者起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如果是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的对象是用人单位;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书,起诉的对象是劳动者。上述主体不服仲裁裁决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没有起诉并且没有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是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在两个月内完成仲裁,出具裁决书。如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答辩。被告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