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下列资料:一是新生儿出生的医生证明文件;二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女性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三是新生儿的父母提供书面申请表。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需要到婴儿常住户口所
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要有申报人的签字;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相关复印件; 3、婴儿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和失踪判决书以及相关复印件;
所需要的材料有:父母任一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入户地的相关工作机构开具的证明。带上这些相关的材料,就可以去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出生登记。如果超过了一个月再申报,需要提交婴儿没有在其它地方入户的证明。《中华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同时建议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为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留底。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
根据新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的自愿原则可知,新生婴儿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一般情况下,新生婴儿在上户口时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新生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者母亲的户口本等材料。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