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
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条件是: 首先,必须购买这个公司的股票,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最少购买数量是一百股; 其次,在上市公司公布召开股东大会之后,需要关注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的当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拥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此项不算特别决议事项); 4、公司的解散和注销。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需要的条件是,如果是一般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决议的内容、程序不能违法和违反公司章程。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法的;决议的召集或者表决程序违法的;决议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但是只有在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或者撤销决议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销股东会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经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
股东会决议效力无效的情形有: 1.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 2.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3.无权处分股权的; 4.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5.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 6.超越股东会职权的。
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条件: 1、必须购买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且最少的购买数量必须是100股。 2、在该上市公司公布召开股东大会之后,要关注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的当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拥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具体以决议内容为准。比如针对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决议,通过后对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产生效力。比如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议,通过后对公司有效。决议是否有效,应视其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