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 2、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 3、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本诉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不以双方当事人共同被告,只以一方当事人为被告,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的请求权,可以以原案原告和原案被告为被告提起反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起反诉。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参加案件的审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参加案件审理。
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就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的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规定如下: 1、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2、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