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 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 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人向法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涉外仲裁裁决主要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 如果仲裁裁决是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仲裁裁决是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错误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