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其他的案件基本上都由公安机关管辖。
法院的管辖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权和区域管辖权。人民法院一级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重要权限。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确定审判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
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
刑事案件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第一、地域管辖是指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第二、级别管辖是指当几个同级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
公检法管辖刑事案件的范围为: 1、公安: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侦查、预审; 2、监察委、检察院: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的调查;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审判监督和侦查监督; 3、法院:各类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
森林公安管辖案件范围包括行政和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侦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二、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即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四、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五、东北、内蒙古等大面积国有林
管辖范围的确定首先要区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类;其次,要区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后,还要区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法院管辖的案件。所以不能笼统的说管辖范围有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是: 1、贪污贿赂犯,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
(1)盗伐林木案件; (2)滥伐林木案件; (3)非法占用林地案;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5)非法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6)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7)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