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收到检察院的告知书不是就会进行起诉,告知书一般就是告诉犯罪嫌疑人可以实施自己的权利,而对犯罪人员进行起诉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只有拥有证据才能时行审判。
即使有了谅解书检察院也不会因此不起诉,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才不会起诉: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缓刑执行通知书应当依法抄送检察院。一般作出判决书的审理法院会把判决书送交同级检察院和上级法院,同级检察院还要送上级检察院一份。有时候公安机关也会要一份。
缓刑执行通知书应当抄送检察院。一般判决书由审理法院送交同级检察院和上级法院,同级检察院送交上级检察院。缓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判决书需由审理法院送交被告人所在地公安局。
可以改。具体情况是: 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更改起诉书,变更起诉; 二、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
检察院不起诉前会通知。检察院如果不起诉会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并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同时为各方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而如果当事人处于在押情形的,会立即释放。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将
逮捕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
1.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2.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件,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3.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