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经济补偿中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等。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支付赔偿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 1.劳动者因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继承合同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员工自愿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公司被依法撤销的,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的,公司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下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形: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