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
申请逮捕后会在一个月以内审查起诉,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不批准逮捕案底不一定会被保留,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即可视同没有犯罪,有可能只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处理。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的解决方式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指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不移诉不逮捕还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对交通违章不服的,不可以申诉,只能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交警队会在60天之内给出复议结果。
对交通违章不服可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诉,申诉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提出,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通常情形下,逮捕到起诉的时间为三个月。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诉法逮捕的条件有: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逮捕后的起诉时间是:一般要三个月起诉,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应该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