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第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
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其中普通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来作出决定,而简易程序是较为简单的,可当场作出决定的程序;而听证程序是必须举行听证会再作出决定的程序。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由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结束后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进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法告知了当事人其享有的听证等权利;而当事人依法行使其权利的。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行政处罚包括以下这些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其中普通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来作出决定,而简易程序是较为简单的,可当场作出决定的程序;而听证程序是必须举行听证会再作出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申辩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