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可以。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
拆迁办单位不一定有纠纷。拆迁时是否会产生拆迁纠纷是要根据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赔偿到位的话,没有强拆的情况是能够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拆迁办部门是指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一切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情况是拆迁房房价上升后,卖家后悔了,不愿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这样的情况下买受人只能起诉到法院。法律对该纠纷的审理,会支持买方的主张,卖方应当无条件
有纠纷房屋拆迁办房屋不会拆。房屋产权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对于拆迁补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时间内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的决定规定的时间内不开始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市县
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一、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理。 一、行政裁决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
原则上不能,根据相关规定,行政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但出现相关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裁定停止执行,如被告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无法弥补损失的,在中止执行中不会损害国家和社
拆迁房有纠纷时一般不能拆,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才可以拆迁,对于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但是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又对协议提出了不同意见的,应当主动与征收方进行协商修改协议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如果协商不成功
房屋拆迁纠纷有二审,对于以下情形适用二审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
可以。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
拆迁房纠纷是否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关键看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当事人与行政单位之间的纠纷,具体而言由于不满补偿金额、安置条件等而产生的纠纷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处理不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款分配的家庭纠纷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查封房屋,不影响房屋所有人依法获得赔偿、补偿或者更换的权利。原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或拆除者,法院查封之效力,自动适用于房屋拆除或更换之赔偿。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扣押和冻结财产的条例第二十四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