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可以使用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某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
债权人可以使用撤销权。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下列情形: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在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主观标准1年内,客观标准5年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撤销权行使期间属于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
债权人在以下情形下可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2、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后,是不能撤销的。 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的行为,就立即生效。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可以行使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如果债务人符合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情形,仍在上述期间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