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
共同债务人是不可以作为担保人的,因为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有冲突,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共同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担债务的人。 两个人的法律地位是有冲突的,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有法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以其财产清偿债务之前,享有的拒绝对债权人清偿的权利。但是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主张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
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但是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照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替债务人还钱。如果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必须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只有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或者
提供担保的如果是债务人自身,则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如果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则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不是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需要告知债务人。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债务人不能做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债务人可以做反担保。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