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除此之外,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还有三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下列情况不能实施撤销权: 1.因债务人的不作为造成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 2.无效债权行为。 3.属于事实行为的。 4.拒绝取得利益的行为。 5.不是以财产为目的的行为。
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进行无偿赠与或者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抛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抛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抛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
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1、因为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其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 2、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 3、债务人实施的是事实行为的; 4、债务人实施的不是以财产为目的的行为; 5、债务人拒绝取得利益的行为。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1、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 2、无权代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 3、无权处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批准后有效,但纯利益合同或者适合其年龄、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其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等。
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因为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其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比如因债务人与第三人的重大误解合同致债务人损失,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债务人实施的是事实行为的。债务人实施的不是以财产为目的的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有: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