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赠与合同是具有单务、无偿、实践性质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物不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不负有任何义务。
无偿转让是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中的一类。对于赠与合同是有双方在进行协商之后将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权利无条件的转让给另一方。这类合同是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并且双方不可以随意进行撤销或者解除。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既然是撤销赠与就说明赠与合同已经成立; 如果将一般赠与合同理解为实践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合同就不能成立,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赠与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在我国,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合同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无偿合同、也是诺成合同。
生效。赠与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受赠人享有取得受赠物的期待权,既然这种期待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如果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剥夺,就应当存在。如果仅仅因为赠与人的死亡而化为乌有,是不符合合同应当
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但是在赠
同居期间,当然可以向对方赠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赠与行为是一种单务、诺成、无偿的行为。双方一旦达成赠与的合意,这时候赠与合同就立即生效,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同居期间,一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偿赠与中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赠与合同的反悔即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扶贫、救灾、助残等公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