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合同纠纷诉讼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支付令的,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但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
合同纠纷反诉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一种反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 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4、反诉的请求和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费用的计算是只收取十元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而劳动仲裁免费,并没有根据案件大小或受理单位的不同有其他的收费的情况。
合同纠纷能反诉。反诉须在本诉进行中由被告向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原告提出,反诉与本诉之间应有牵连关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且受诉法院应当具有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合同纠纷可以反诉。 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如买卖合同,原告要求付款,被告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反诉。如果已经审结,对方已经到执行阶段,这个没有反诉。你可以另行起诉。
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反诉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一般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或者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需要注意的是,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并且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与
原告败诉,主要有下列原因: 1、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告错了对象。 3、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有些单位或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或由于疏忽管理,本应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权,却寄希望通过协商,且久拖不决,而忘记了固定协商过程中的证据,诉诸法
对于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反诉的。如果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则本诉的被告可以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
合同纠纷可以反诉的。被告人除了应当积极应诉外,是有权利提起反诉来主张自己的权益的。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者只能是本诉的被告,本
合同纠纷诉讼费一般指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指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