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行为是指享有行政权职能的组织,即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构成行政行为需要四个要素,第一为主体要素,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第二是职权要素,必须运用行政权。第三是对象要素,行政行为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第四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障碍,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果让其实施行为,则可能既不利于行为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民事主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
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和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的内容括三类: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侵犯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道德行为、情谊行为等,也区别于其他法律领域的行为,比如犯罪行为、行政行为等。 民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如下: 1、明示形式。分为口头形式和书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案外人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行为人实施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应为而不为)两种情况,即并不只有作为的行为才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如拒不到庭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的效力,一般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可变更和效力待定几种情况。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判断合同是否明显不公平的时间点,应订立合同为标准。 因此,合同订立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明显不公平的,不属于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思是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