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前提下, 其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及表决权等均应当受到相应的限制。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以下规定认定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
认定标准如下: 1.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 2.股东名册及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被登记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或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证明股东资格的法律文件。
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一)签署公司章程并记载为股东; (二)股东实际出资。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出资瑕疵的股东一般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 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 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
从我国相关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对于出资存在一些瑕疵的股东,其股东的权利必须会受到限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没有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其分红的权利、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以及表决的权利等都必须当受到相应的限制。股东如果向公
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为代持股协议,参加股东会等。只有隐名股东才可以转让股权,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显名股东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