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出资瑕疵不会使得股东失股东权利,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瑕疵出资股东不可转让其股权。未全额投资或者出资的财产权存在缺陷,不包括根本未投资或者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缺陷投资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但转让行为当然不有效,转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因此,应具体分析缺陷股权转让是否影响转让行为的有效
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一般没有影响,对股东权利的影响有:股东虚假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瑕疵出资股东否认,其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其限制为: 1、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分红时按实缴的出资分取; 2、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也可优先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认缴。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
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有违约责任。不论公司是否成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就应当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应该坚持完全赔偿原则。
有下列因素: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2、股东名册。 3、出资证明。股东之所以能够成为股东,主要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股东的出资是股权形成的实质要件。 4、工商登记。 5、股权转让
一是出资时间上的瑕疵,即期限届满仍未能缴纳全部出资额; 另一类是出资财产上的瑕疵,例如以不动产、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权利存有瑕疵,或是未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等。
瑕疵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有: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瑕疵出资股东否认,其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其限制为: 1、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分红时按实缴的出资分取; 2、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也可优先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认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
股东出资行为是一种以协议或公司章程为纽带的契约行为。出资瑕疵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一种以建立公司或增加公司资本,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契约关系。股东出资行为的契约性表现为设立人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或公司章程。当股东违反他们订立的协议或章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