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
被继承人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是否需要立遗嘱; 2、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3、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4、选择遗嘱的形式;等等。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遵循自己意愿所立的,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所立遗嘱具有处分权,能对遗嘱进行分配;遗嘱必须是公正和合法的,不合法遗嘱都是无效的。
;遗嘱的无效规则有哪些: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②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③伪造的遗嘱;④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⑤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
遗嘱继承生效条件如下: 一、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处分的遗产是立遗嘱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
1、遗嘱继承有如下相关要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合法有效、立遗嘱人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
继承权,既包括权利,也包括相应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这里的债务清偿责任,主要是指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的数额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自愿的话,也可以超过遗产实际价
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