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房产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偿赠与中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赠与合同的反悔即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扶贫、救灾、助残等公益义务
合同上有公章没签字,合同也能够成立,因此合同也能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490条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在我国,一份合同想要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双方签字的协议,不一定有效。但是,如果协议的内容以及订立的程序都是合法的,这时候协议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协议,当然会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签字的协议,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或者侵犯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时候协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一定需要分割。能够被分配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以及分割方法,就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约定。如果双方有约定或者协议的话,就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 如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为: 1、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依法签订赠与合同,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及证件,如双方的身份信息及户口证件
房产赠与流程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具体为: 1、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依法签订赠与合同,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房产赠与时应当办理公证手续,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赠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过程,与赠与首饰等动产的其他类型的办理过程相比需要更加严谨。总的来说,办理房屋赠与的程序主要有三个步骤,分别如下: 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订立合同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对合同效力的承认是对其意思自治权利的尊重。只要房屋
房屋买卖需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同样的房屋赠与也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有以下五个步骤: 1、由赠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 2、办理赠与的公证,取得公证书; 3、由赠与的双方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身份证明前往房管局进行登记; 4、
赠与协议,也就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协议的成立并没有要求,双方一定要经过公证这一项程序。换句话说,就算双方没有经过公证程序,只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赠与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
一般在二手房过户时,房产赠与和继承是最常出现的两种,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房屋赠与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而房产继承则必须是在房产所有人死之后才会发生的; 2、房屋赠与一般是通过赠与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而房产继承则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