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约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申请离婚的手续为: 1、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流程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过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需要去民政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纸质离婚协议,并携带双方户籍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就不需要去民政局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
离婚去民政局当天一般不可以办理完毕。还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2.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4.经过三十日
【法律意见】民政局是不办离婚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应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
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 一、协议离婚需要
办理离婚手续的,不一定是在民政局办理,还有可能在法院办理。一般情况下,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理的,且由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符合条件的,民政局会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局节假日不办理离婚.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
内地居民离婚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民政局节假日不办理离婚.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