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
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短的时间为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流程如下: 1、准备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2、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3、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4、双方亲自到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
周一至周五都可以办理。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短的时间为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短的时间为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1、民政局离婚时间是工作日,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 2、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