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公司成立之前签的合同有效,前提是满足属于当事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分公司有权对外签合同。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签的合同对总公司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都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的责任是: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总公司可以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可以以责任承担者的名义起诉。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进行合同代签。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经授权有权代签合同。
可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