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开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其他。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的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 1、发出并购意向书; 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签订并购合同; 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 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 1、发出并购意向书; 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签订并购合同; 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 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条件:至少有一个发起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
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1、注册资金符合法律的规定,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 2、有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符合公司运营的组织结构、有公司住所等; 3、办理了公司工商登记。
投资公司如果公司形式是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如果公司形式是股份公司的,则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 (一)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二)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三)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等等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方案有: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减资申请,并提交申请减资的相关材料; 2、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审核; 3、批准通过减资申请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的程序: 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 3、发证。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的流程: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领取企业批准证书; 3、统计登记;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用地手续; 6、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7、银行开户; 8、税务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减资申请,并提交申请减资的相关材料; 2、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审核; 3、批准通过减资申请的,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