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以下这几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
绑架罪的加重情形是致使被绑架人重伤、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罪情形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性因果关系。
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是: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包括8种情形,分别为: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犯抢劫罪,并
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
非法拘禁罪的刑法规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根据此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会判死刑的情形是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不能起诉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的,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中华人民
是的,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是结果加重犯。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是,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因为拘禁的方法不当,如捆绑过紧或是关押、照顾不周,过失造成被拘禁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非法拘禁可以不起诉。检察机关不起诉一般有法定不起诉和酌情不起诉两种情形,如果非法拘禁行为符合这两种情况的,一般是不会提起刑事诉讼的。即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非法拘禁情节严重,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