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法律明确规定了同一有期自由刑的并罚,但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并罚不同的有期自由刑。如果同一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两个主刑会导致司法操作上的一些困难:比如刑罚执行过程中,罪犯需要减刑时很难操作,很难决定先减哪个主刑;同时,有期徒刑一般在监狱等执行
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 1、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拘役与有期徒刑这样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
如果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但是管制在拘役执行完毕后仍需执行;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的,则执行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罚被有期徒刑吸收。
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拘役和有期徒刑是两种刑罚。我国刑罚有很多种,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期徒刑适用的对象是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而拘役适用的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如何并罚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法律没有规定,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的执行法律有以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处理如下: 1、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执行有期徒刑; 2、若有期徒刑和拘役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而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拘役和有期徒刑能够合并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
数罪中并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
拘役和有期徒刑可以并罚,拘役和有期徒刑并罚时,执行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