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借款人是主债务人。第一债务人又称主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借条可以全部由债务人书写,当事人之间签订借条的,应当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等内容。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下列义务: 一、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向债权人还款。 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四、如果债权人有要求的,债务人还需要按照其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按照约定期限偿还欠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 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
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的义务主要是履行欠条约定的义务,如按时归还欠款的义务,逾期未还欠款时支付逾期利息的义务,以及支付约定的利息等义务,还有告知出借人借款涉及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等。
尽管借条受损,但借款人仍然需要还款。除了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外,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证据和起诉状,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