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立案的时候,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开具被告的居住证明,或者去派出所调取对方的居住信息。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不能回去参加离婚诉讼案件庭审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待不可抗力结束后,再进行离婚诉讼。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立案的时候,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开具被告的居住证明,或者去派出所调取对方的居住信息。
起诉离婚回不去的办理方式:如果被告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均离开居住地满一年的,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因为离婚案件的被告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离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经审理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如果对方坚持不离婚的,另一方无法提供证据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准予离婚的。
1、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2、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且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修复可能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同意离婚请求,作出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