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是特殊形式。《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募集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二至二百个发起人,且发起人中一般以上应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有公司的章程以及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也就是说,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具体如下: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 5、有公司名称,建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可以采用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经成立大会批准; 5、有公司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公司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所属行业(经营特点)和“股份有限公司”三部分组成,公司名称前应冠以所在地区和区划名称,在冠用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同行业公司的名称不得混同。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
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有公司名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需条件如下: 1、必须具备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