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债权债务能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
债权债务能抵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破产企业不得抵消的情形如下: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
债权债务能抵消的情况如下: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的债务和债权; 2、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但依照法律或者
可以互相充抵。 一、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 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
三角债权债务一般不可以抵消,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抵消。因为债权债务所负的种类等内容有时不尽相同,所以抵消一般很难进行换算和实现。但是如果三方所负债务品质相同且达成一致的,不在此列。“三角债”是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
可以协商一致抵消。“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
抵押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等。
破产中的债务抵销具体是指,如果在破产申请被受理前,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破产中的债务抵销具体是指,如果在破产申请被受理前,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以下债务不能抵消: 1、性质上不得抵消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等
以下债务是不能抵消的: 一、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抵销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果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导致的债务等。 三、根据债务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抚恤金、抚养费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
以下债务不能抵消: 1、性质上不得抵消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