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个税滞纳金可以免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只能在三年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能追加滞纳金。
可以,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可以减免行政处罚滞纳金。这是属于对当事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此时应当满足的条件有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因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的费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能被称作滞纳金的。一般情况下,因物业费欠缴而产生的费用是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欠缴物业费有没有违约金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此种违约金
在下列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减免行政处罚的滞纳金:被处罚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被处罚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由于社保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所以一般不能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
社保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不应该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行政处罚滞纳金不能免除,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税收滞纳金是由于滞纳税款而产生的,是对纳税人逾期缴纳国家税款的一种补偿,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惩罚措施(每日万分之五,每年摊到18.25%,相当于纳税人向国家借高利贷),目前国家没有公布税收滞纳金减免的规定,任何人无权减免。税收滞纳金是由于滞纳税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不可以进行减免的。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行政处罚所决定的罚款的,可以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分期缴纳或者暂缓缴纳,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分期或暂缓缴纳罚款。
罚款滞纳金不能免除,具体如下: 1、罚款滞纳金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请暂缓或者延期缴纳; 2、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3、在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罚款滞纳金是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