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不能履行的合同不可撤销。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手段的合同等。合同履行不能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违法合同不需要撤销,而是确认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违法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其无效,而不是申请撤销。
合同撤销后,没有违约的当事人一般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
《民法典》中违约合同只有存在下列情形才可以撤销,否则违约责任可能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合同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可撤销。
可撤销的合同如果已经被撤销,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因为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但是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
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
合同欺诈可以撤销合同。当事人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欺诈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期限届满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后不能主张违约金。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中的条款,除有关解决争议方法以外,均不具有效力。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