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用益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 1、占有权。占有是对物体的实际控制,利用利益物权作为以使用和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实际占有是必要的。利用他人之物作为使用,收益必须实际控制,没有占有就不可能直接利用物体; 2、使用和收入的权利。使用是根据物体的自然属性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
质权人的权利: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等。
交强险投保人的权利: 1、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理赔; 2、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3、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等。
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两者联系:都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人均是企业资金的提供者,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均是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两者区别: (1)性质不
继承法已被废止,而现行的《民法典》中的继承编规定了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内容,即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并且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也可以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民法典》中规定的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有债权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目前《继承法》已被废止,但现行的《民法典》中的继承编规定了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内容,即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并且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也可以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都是两个会计要素,都是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前者又称为负债。 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资产,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