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首先,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婚后获得的安置房,由于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此这一套安置房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这一套房产。具体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可以得知,如果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致使被害人遭受到物质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分子所侵犯的财物予以追缴或者责令其退赔。如果经过追缴或退赔的方式,仍然不能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被害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被征收拆迁的拆迁补偿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一、各种证件以及手续齐备的,只要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该种情况,房屋为所有权人所有,按照法律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待遇。 二、证件或者手续不齐全的违章房屋: 1
婚前拆迁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就已经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
拆迁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通常不会低于征收时的市场价。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如果经过复核后,被拆迁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可以买,但是有风险。如果卖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其转让行为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抵押人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
买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具体分析如下: 1、开发商是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购房者不想要买房的话,定金是可以退回的。不符合商品房的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能销售商品房也不能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这些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
买房下的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因为买房时交的定金,实际上是为了将来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买方在交付定金后,反悔不想买房的,出于对卖方信赖利益的保护,民法典规定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前面讨论的是,买方因自身原因反悔
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分割,先由双方进行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则分别情形处理:第一、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对拍卖、变卖房屋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