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较小,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分公司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
集团大。企业集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系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
一般不能单独的、分立的比较集团和公司的大小,只有集团中包括某一公司时,则集团比该公司大。集团是资本的联结,是由几个单位共同组成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而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是独立的法人组织。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或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直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
公司是工商登记申请时的称谓,同企业一个意思。集团是由多个公司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和集团有数量上差别,要说谁大还要看具体规模。企业集团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